2019中会经济法-单18-普通合伙企业入伙与退伙2
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合伙人因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选项ABD,属于普通合伙人除名的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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