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级经济法-单9-提存、免除、混同
甲公司和乙公司分担货物损失,因为双方都没有过错
甲公司承担货物损失,因其未按约定时间提货
乙公司承担货物损失,因为货物所有权没有转移
乙公司承担货物损失,因为货物仍在其控制之下
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方违约),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本题中,由于甲公司疏忽,未按约定时间提货,导致货物没有按期交付,甲公司自5月6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次日凌晨乙公司仓库遭雷击起火,该批货物全部被烧毁,甲公司承担货物损失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