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精讲-甲公司、乙公司均为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经理张某违反公司章程规定将公司业务发包给不知情的乙公司,致使甲公司遭受损失。李某是甲公司股东,甲公司设董事会和监事会。下列关于李某保护甲公司利益和股东整体利益的途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张某
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起诉张某
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乙公司
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起诉乙公司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的,股东通过“监事会或者监事”提起诉讼。乙公司属于“不知情”,不应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