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中会-经济法-考题预测1-第11题-普通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
张某可请求将赵某从甲企业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张某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赵某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张某可以其对赵某的债权抵销其对甲企业的债务
张某不可代位行使赵某在甲企业中的权利
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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