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拟投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合伙协议约定:
(1)甲、丁为普通合伙人,以实物作价出资3万元;
(2)乙、丙为有限合伙人,各以5万元现金出资,丙自A企业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纳出资;
(3)A企业定期接受审计,由甲和乙共同选定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4)A企业的盈利在丙未缴纳5万元出资前全部分配给甲和乙。
后乙以A企业的名义对外和B有限公司签订购买汽车的买卖合同,并向B公司出示了合伙企业的公章等可以证明自己享有对外代表A有限合伙企业的证件,但其一直没有向B公司交付货款。
丙欠老赵5万元,A企业正好享有对老赵5万元的债权,老赵要求将这两笔债务进行抵销。
丁与他人共同设立从事产业投资的C有限合伙企业,并任执行合伙人。后因C企业开始涉足A企业的主要投资领域,甲、乙、丙认为丁违反竞业禁止义务,要求丁从A企业退出。丁以合伙协议并未对此作出约定为由予以拒绝。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