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中会-经济法-云私塾-第四章章测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企业,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应当没有发生过重大不利变化
业务完整并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1)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2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3)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