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中会-经济法-云私塾-第四章章测验-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票据债务人不得对持票人行使票据抗辩权的是
票据上没有记载出票日期
票据上没有记载付款地
票据金额的中文大写与数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
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交付的货物有严重的质量问题
(1)出票日期属于绝对记载事项,未记载的票据无效,票据债务人可以进行对物抗辩;(2)付款地属于相对记载事项,未记载的票据有效,票据债务人不能进行对物抗辩;(3)票据金额的中文大写与数码记载不一致的,票据无效,票据债务人可以进行对物抗辩;(4)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