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和乙订立买卖合同,并约定所有权保留条款,买方甲支付了80%价款后无力继续支付,乙经催告后甲仍为能在合理期内支付,卖方乙有权要求取回标的物。( )
买受人已经支付标的物总价款的75%以上,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不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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