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中会-经济法-云私塾-不安抗辩权-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先向乙公司支付货款,乙公司再向甲公司交付货物。后来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对于乙公司提出的给付请求权,甲公司拟行使不安抗辩权。下列关于不安抗辩权行使的表述中
甲公司行使不安抗辩权,必须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乙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甲公司应当恢复合同的履行
甲公司可以通过行使不安抗辩权直接解除合同
甲公司行使不安抗辩权而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乙公司
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合同后,如果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 ,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合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