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中会-经济法-云私塾-第三章章测验-2017年6月,自然人甲、乙、丙设立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乙各出资30万元。丙出资90万元,均应于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事项
甲、乙、丙应按1:1:2的比例分配
甲、乙、丙应按1:1:3的比例分配
甲、乙、丙应按各自对合伙企业的贡献度分配
甲、乙、丙应按1:1:1的比例分配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合伙协议没有约定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立,按照合伙人实际的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