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中会-经济法-抵销
陈某可以留置该房屋作为担保
陈某可以出售房屋并优先受偿
陈某可以应付租金抵销1万元货款
陈某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而不交还房屋
本题考核点是《民法典》与担保法律制度。(1)不动产不适用留置制度;(2)王某未将房屋设为担保物,陈某不享有任何优先受偿权;(3)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本题情形可以抵销);(4)同时履行抗辩权应在同一双务合同中行使,本题属于两个不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