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中会-经济法-质权
乙的质权设立于6月7日
乙的质权设立于6月8日
若甲届时不能清偿对乙债务,乙依约直接取得手表所有权
若甲届时不能清偿对乙债务,乙有权就手表变价,并以变价所得优先受偿
本题考核质押的规定。根据规定,质权自质物移交给质权人占有时设立,出质人以间接占有的财产出质的,书面通知送达占有人时视为移交。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押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变价所得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