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21-云私塾-2021精讲-2020中会-经济法-云私塾-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性质转变-2014年3月,甲、乙、丙、丁成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为普通合伙人,乙、丙、丁为有限合伙人

A

乙、丁应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30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

乙、丙、丁应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30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承担无限责任

C

乙、丁应以其实缴的出资额为限对30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

乙、丙、丁应以实缴的出资额为限对30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承担无限责任

查看答案
答案
正确答案:A
解析

1)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乙、丁自始至终为有限合伙人,应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2)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由有限合伙人转为普通合伙人,对其转变性质前发生的合伙企业欠银行的30万元债务应与普通合伙人甲一起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历年真题
资料下载

注册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