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云私塾-2021精讲-2020中会-经济法-云私塾-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人杨某执行合伙事务,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杨某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义务的表述中
只能由杨某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
除合伙协议有约定外,杨某可以自行决定改变该合伙企业主要经营的场所的地点
除合伙协议有约定外,杨某可以自行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杨某可以自营与该合伙企业竞争的业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的;此时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不代表合伙企业。(2)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改变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杨某不得自行决定或处分。(3)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