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中会-经济法-公司的决议效力
该决议必须经甲、乙、丙、丁4个股东全部通过,因乙不同意而不能通过
该决议必须经甲、乙、丙、3个股东全部通过,因乙不同意而不能通过
该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因甲、丙、丁所持表决权占72%,因此通过
该决议必须经甲、乙、丙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因甲、丙所持表决权仅占50%,因此不能通过。
接受担保的股东不能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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