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中会-经济法-云私塾-2019真题2-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
乙公司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丙公司偿还乙公司20万元
乙公司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
乙公司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应由丙公司承担
公司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甲公司放弃债权的2年内行使撤销权
(1)因债务人放弃债权(到期、未到期、放弃债权担保、恶意延长到期债权履行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2)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3)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