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中会-经济法-滥用代理权
甲公司的损失应当由甲公司和乙公司分担
甲公司的损失应当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甲公司的损失应当由乙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甲公司的损失应当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担按份赔偿责任
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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