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说法中,错误的
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曾有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最近 3 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 1 年的利息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公司应在 12 个月内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 24 个月内发行完毕
根据规定,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