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签发一张10万元已由自己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乙在票据到期后依法提示付款,但是甲却以乙未按照约
甲的此抗辩权属于对物抗辩
甲有权不向乙支付票据款
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因此甲不能对乙行使抗辩权
甲的抗辩行为属于对人的抗辩,是合法的
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这里票据债务人为甲,其有权以乙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为理由行使对人的抗辩权。
登录 | 注册 | 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