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019年2月10日签发一张汇票给乙公司,付款日期为同年3月20日。乙公司将该汇票提示承兑后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又将
自2019年2月10日至2021年2月10日
自2019年3月20日至2021年3月20日
自2019年3月23日至2019年9月23日
自2019年3月23日至2019年6月23日
本题考核票据权利的消灭。持票人对商业汇票的出票人的追索权,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
登录 | 注册 | 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