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乙、丙、丁、戊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丙为普通合伙人,丁、戊为有限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A

庚可以入伙,因甲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自行决定接收新合伙人

B

庚可以入伙,因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

C

庚不得入伙,因丁、戊作为有限合伙人无表决权,而反对庚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占全体普通合伙人的2/3

D

庚不得入伙,因未得到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查看答案
答案
正确答案:D
解析

(1)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2)有限合伙人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的,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历年真题
资料下载

注册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