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约定2017年1月1日还款;2016年7月甲公司分立为A公司、B公司,分立时A公司和B公司约定该笔债务由A
乙银行只能向A公司主张债权
乙银行有权要求A公司和B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A公司和B公司的内部约定不能对抗乙银行
如果B公司清偿了该项债权,有权向A公司全额追偿
1、合并
由合并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
2、分立
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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