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因发展需要分出设立X公司和Y公司,并在公司分立决议中约定,甲公司以前所负债务由Y公司负担。分立前甲公司欠乙公司10万元货
由甲公司承担
由Y公司承担
由甲、X、Y公司连带承担
由甲、Y公司连带承担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题目中并不是债权人和债务人达成的协议,而是债务人内部的协议,该协议对债权人无效,因此甲、X、Y公司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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