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投保人投保的下列保险中有效的
老赵为其6岁的儿子小赵购买了一份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
老钱为其患有精神疾病的妻子购买了一份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
老孙为其丈夫购买了一份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其丈夫同意
老李为自己购买了一份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指定的受益人为自己的妻子
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死亡保险,但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除外”。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保险合同无效。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若投保人指定受益人,须经被保险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