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下列背书情形中,属于背书无效的
将票据金额全部背书给A公司
将票据金额部分背书给A公司
将票据金额分别背书给A公司和B公司
将票据金额全部背书给A公司,但要求A公司承诺不得对其行使追索权
(1)背书人将背书金额的一部分或将背书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即部分背书),为无效背书。(2)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即附有条件的背书,并不影响背书行为本身的效力,被背书人仍可依该背书取得票据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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