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2021-云私塾-第三章章节测试-2020中会-经济法-云私塾-第三章章测验-赵某为某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赵某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的有

A

建议该合伙企业投资房地产市场

B

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侯某的入伙事宜

C

参与选择审计该合伙企业的会计师事务所

D

为该合伙企业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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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正确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6)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8)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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