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李某、赵某共同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张某、李某各出资20万元,赵某出资60万元。三股东在公司设立时一次缴付出资。公司成
经李某、赵某协商同意,各购买10万元
经李某、赵某协商同意,李某购买2万元,赵某购买18万元
李某与赵某协商不成,各购买10万元
李某与赵某协商不成,则李某购买5万元,赵某购买15万元
根据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张某股权转让时,李某、赵某协商不成,李某的出资比例为25%,赵的出资比例为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