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会-经济法-表见代理
甲公司不承担责任
甲公司应与丙公司分担损失
甲公司应负主要责任
甲公司应当承担签约后果
丙公司对乙已经调离一事并不知情,属于善意第三人;乙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但其持有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丙公司有理由相信乙具有代理权;本案构成表见代理,被代理人甲公司应当承担签约后果,如有损失应向无权代理人乙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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