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单位在填写汇票时应当遵守的
必须标明签发票据的原因
收款人名称必须记载清楚并不得更改
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字同时记载并一致
签章应为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本题考核填写票据的相关规定。(1)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文字大写和阿拉伯数字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否则票据无效;(2)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金额、出票日期和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3)法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法人的公章或者财务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或者签章;(4)签发票据的原因属于非法定记载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