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消费税税率为10%。2026年1月1日,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实际成本为50万元的原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2026年2月1日,甲公司收回该批材料,并支付加工费4万元,增值税0.12万元,消费税6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收回该批材料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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