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2×19年实现利润总额为1 000万元,当年实际发生工资薪酬比计税工资标准超支50万元;由于会计采用的折旧方法与税法规定不同,当期会计比税法规定少计提折旧100万元。2×19年初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为50万元;年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5 000万元,计税基础为4 700万元。假定甲公司未来期间可以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19年的净利润为( )万元。

A
670
B
686.5
C
719.5
D
7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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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正确答案:D
解析
工资标准超支部分税法规定未来期间不允许税前扣除,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相等,不产生暂时性差异,同时在计算应纳所得额的时候应该纳税调增50万元;年末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5 000万元大于计税基础4 700万元的差额300万元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余额,当期增加的递延所得税负债=(5 000-4 700)×25%-50=25(万元),即递延所得税费用为25万元,同时当期会计比税法规定少计提折旧100万元,所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应该纳税调减100万元;当期所得税费用=(1 000+50-100)×25%=237.5(万元);所得税费用总额=当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237.5+25=262.5(万元),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1 000-262.5=737.5(万元)。会计分录为:借:所得税费用 262.5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37.5递延所得税负债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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