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已经将商品售出,但甲公司为确保到期收回货款而暂时保留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时,该权利通常不会对客户取得该商品的控制权构成障碍,在满足收入确认的其他条件时,甲公司确认相应的收入。甲公司上述会计处理是基于实质重于形式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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