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年末均按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假定产品销售价格均为不含增值税的公允价格。2×19年度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1月1日,甲公司以3200万元取得乙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60%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均为5000万元,其中股本2000万元,资本公积1900万元,盈余公积600万元,未分配利润500万元。在此之前,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1月1日,甲公司另以1500万元取得丙公司表决权股份的30%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当日,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5400万元,公允价值为5500万元,其差异在于一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900万元,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尚可使用年限为10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在此之前,甲公司和丙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方关系,丙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300万元。
(2)4月12日,乙公司对外宣告发放上年度现金股利300万元;4月2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180万元。
(3)6月30日,乙公司向甲公司销售一件A产品,销售价格为500万元,销售成本为300万元,款项已于当日收存银行。甲公司购买的A产品作为管理用固定资产,于当日投入使用,预计可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4)7月1日,乙公司向甲公司销售B产品200件,单位销售价格为10万元,单位销售成本为9万元,款项尚未收取。甲公司将购入的B产品作为存货入库;至2×19年12月31日,甲公司已对外销售B产品40件,单位销售价格为10.3万元;2×19年12月31日,对尚未销售的B产品每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万元。
(5)12月31日,乙公司尚未收到向甲公司销售200件B产品的款项:当日,对该笔应收账款计提了20万元的坏账准备。
(6)乙公司2×19年度利润表列报的净利润为400万元。甲、乙之间的合并属于应税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