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甲公司于2×21年1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了一项为期5年的不动产(供管理部门使用)租赁合同,用银行存款支付佣金和印花税5.4万元,为评估是否签订租赁合同而发生的差旅费和法律费用5万元,每年的租赁付款额为100万元,于每年年初支付。合同规定,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每两年基于过去24个月消费者价格指数的上涨进行上调。租赁期开始日的消费者价格指数为100。假设该租赁2×23年年初的消费者价格指数为110。甲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采用的年折现率为5%,2×23年年初的年折现率为6%。已知(P/A,5%,4 )=3.5460,( P/A,5 %,2)=1.8594,( P/A,6%,2 ) =1.8334。使用权资产按直线法在5年内计提折旧。假定利息费用不符合资本化条件,不考虑其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