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上市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21年度发生下列交易和事项:
( 1)甲公司于2×21年7月20日以一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与S公司一项管理用专利权进行交换,资产置换日,甲公司换出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960万元(成本9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60万元),公允价值为1060万元;S公司换出专利权的账面余额为1400万元,累计摊销16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增值税为60万元,甲公司为换入无形资产另支付直接相关费用2万元。
( 2)甲公司于2×21年10月用一幢办公楼与丙公司的一块土地使用权进行置换,资产置换日,甲公司换出办公楼的原价为5000万元,已提折旧10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公允价值为60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540万元;丙公司换出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为3000万元,公允价值为60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540万元。甲公司换入的土地使用权准备持有以备增值后转让,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其他资料:甲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不考虑其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