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预计未来期间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不会发生变化,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减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18年1月1日,甲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年初余额均为零。甲公司2×18年发生的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存在差异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资料一:甲公司2×17年12月20日取得并立即提供给行政管理部门使用的一项初始入账金额为150万元的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会计处理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该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与初始入账金额一致。根据税法规定,2×18年甲公司该固定资产的折旧额能在税前扣除的金额为50万元。
资料二:2×18年11月5日,甲公司取得乙公司股票20万股,并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初始入账金额为600万元。该金融资产的计税基础与初始入账金额一致。2×18年12月31日,该股票的公允价值为550万元。税法规定,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待转让时一并计入转让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料三:2×18年12月10日,甲公司因当年偷漏税向税务机关缴纳罚款200万元,税法规定,偷漏税的罚款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甲公司2×18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为3 000万元。本题不考虑除企业所得税以外的税费及其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