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31日,甲公司从非关联方取得乙公司70%有表决权股份并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2019年6月1日,甲公司将一批成本为40万元的产品以50万元的价格销售给乙公司。至2019年12月31日,乙公司已对外出售该批产品的40%。2019年度乙公司按购买日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的净利润为5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019年合并利润表中“少数股东损益”的金额为( )万元。
147
148.2
148.8
150
合并利润表中“少数股东损益”=500×30%=150(万元)(顺流交易抵销的净利润与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无关);若为“逆流交易”,合并利润表中“少数股东损益”=(500-10×60%)×30%=148.2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