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快餐企业甲在全国拥有600家零售门店,甲企业决定将其位于W市的8家零售门店中的一家门店A出售,并于2017年8月20日与企业乙正式签订了转让协议,假设该门店A符合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该种情形构成甲企业的终止经营。
该组成部分不构成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故不属于终止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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