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19年2月5日,甲公司以2147万元的价格(含增值税247万元)从产权交易中心竞价获得一项商标权,另支付其他相关税费90万元。为推广该商标,甲公司发生广告宣传费用25万元、展览费15万元,上述款项均用银行存款支付。甲公司取得该项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2174
1 990
2 030
2 005
甲公司取得该项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2147-247)+90=1 990(万元)。
登录 | 注册 | 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