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转让或核销长
事业单位转让或核销长期股权投资时,应将长期投资转入待处置资产损溢,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转入“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实际转让或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应相应减少非流动资产基金。转让长期股权投资过程中取得的净收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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