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2年1月5日以200万元购入一项专利技术,另支付相关税费30万元。当月投入使用,该专利技术预计使用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摊销。2014年12月31日该专利技术的可收回金额为95万元。2014年12月31日该专利技术的账面价值为( )。
92
95.8
80
85
无形资产入账价值=230万;2014年12月31日累计摊销=230/5×3=138(万元)
计提减值前其账面价值=230-138=92(万元);可收回金额=95万元,故不应计提减值准备,其账面价值=230-138=9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