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个性化-资产组减值-2010年12月31日,X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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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设备的减值分摊比例为80/(80+100+70)×100%=32%,按照分摊比例,A设备应分摊的减值损失= [(80+100+70)-200] ×32%=16(万元);分摊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为64万元,高于A设备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50万元,所以A设备应确认16万元的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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