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中会-实务-云私塾-第二单元章测验-甲公司委托乙公司代为
506
490
450
466
甲公司收回该批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350+100=450(万元)。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如果加工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售价≤计税价格)或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消费税计入成本;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消费税不计入成本,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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