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权益法核算的
剩余股权的入账价值应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剩余股权对应的原权益法下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减资当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不作处理
减资当日的与原股权有关的其他权益变动应按照处置股权的份额转入当期损益
剩余股权对应的原权益法下累计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减资当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减资当日的与原股权有关的其他权益变动应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登录 | 注册 | 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