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提减值
425
501.67
540
550
有合同部分:200吨库存商品可变现净值=2×200-25×200/300=383.33(万元),其成本=1.8×200=360(万元),可变现净值大于成本,所以该部分库存商品未减值,期末按照成本计量;
无合同部分:100吨库存商品可变现净值=1.5×100-25×100/300=141.67(万元),其成本=1.8×100=180(万元),可变现净值小于成本,发生减值,期末该部分商品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上述300吨库存产品的账面价值=1.8×200+141.67=501.6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