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海战术"三步"曲
Step1 题文答案
- 知识点:抵押
-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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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1吨药材,乙公司付款100万元。乙公司将药材转卖给丙公司,并约定由甲公司向丙公司交付,丙公司收货后3日内应向乙公司支付价款120万元。 张某以自有汽车为乙公司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约定:“在丙公司不付款时,乙公司有权就出卖该汽车的价款清偿自己的债权。”李某为这笔货款出具担保函:“在丙公司不付款时,由李某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收到药材后未依约向乙公司支付120万元,乙公司要求李某承担保证责任,李某则以乙公司应当首先行使对张某汽车的抵押权为由表示拒绝。 张某见状,便与刘某商议将该汽车赠与刘某。刘某将该汽车作为出资,与钱某设立丁有限责任公司,并办理完出资手续。 丁公司员工方某驾驶该汽车接送公司客人时,为躲避一辆逆行的摩托车,汽车受损,方某自行决定以丁公司名义将该车放在戊公司维修。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时约定由甲公司向丙公司交付货物的做法是否符合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2)张某以自有汽车为乙公司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时,未办理抵押登记,乙公司的抵押权是否已经设立?并说明理由。 (3)乙公司要求李某承担保证责任时,李某要求乙公司应当首先行使对张某汽车的抵押权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4)在刘某办理出资手续后,该汽车的所有权属于谁?并说明理由。 (5)方某以丁公司的名义和戊公司签订的汽车维修合同的效力如何?并说明理由。
-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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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公司与丙公司约定由甲公司向丙公司交付货物的做法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由第三人(甲公司)向债权人(丙公司)履行债务。(2)乙公司的抵押权已经设立。根据规定,以动产设定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设立,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登记不影响抵押权的设立。(3)李某的主张不成立。根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人的担保又有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执行第三人的物保,也可以首先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4)该汽车的所有权属于丁公司。根据规定,出资人以不享有处分权的财产出资,丁公司取得该财产时符合善意取得条件,该财产归丁公司所有。(5)该汽车维修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根据规定,方某未经授权,以丁公司的名义将该车放在戊公司维修,属于无权代理,汽车维修合同的效力待定。
Step2 知识点梳理
- 本题考查对知识点"抵押"的理解,推荐您学习知识点相关课程,巩固对知识点的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