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海战术"三步"曲
Step1 题文答案
- 知识点:诉讼
-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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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的甲公司和长沙的乙公司于2013年4月1日在上海签订一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一批货物,双方应于2013年4月10日在厦门交货并付款。双方就合同纠纷管辖权未作约定。其后,甲公司依约交货,但乙公司拒绝付款。经交涉无效,甲公司准备对乙公司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各地方的人民法院中,对甲公司拟提起的诉讼有管辖权的有()。
- A.北京
- B.长沙
- C.上海
- D.厦门
-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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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长沙)或者合同履行地(厦门)的人民法院管辖。
Step2 知识点梳理
- 本题考查对知识点"诉讼"的理解,推荐您学习知识点相关课程,巩固对知识点的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