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海战术"三步"曲
Step1 题文答案
- 知识点:诉讼时效
-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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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5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13年2月1日,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A.自2012年5月5日至2013年5月5日
- B.自2012年5月5日至2013年5月25日
- C.自2012年5月5日至2014年5月5日
- D.自2012年5月5日至2014年5月25日
-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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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1)拒付租金的,适用于1年的诉讼时效期间;(2)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不可抗力(出差遇险)的,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诉讼时效期间往后顺延20天。
Step2 知识点梳理
- 本题考查对知识点"诉讼时效"的理解,推荐您学习知识点相关课程,巩固对知识点的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