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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考后涉及主要考点
中级会计职称涉及的主要考点
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已顺利结束,下面我们来看看今年的试卷中涉及到的主要考点,仅供参考
(一)客观题
1、仲裁;
2、诉讼;
3、公司董监高的资格;
4、诉讼时效;
5、有效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6、股份发行;
7、证券发行;
8、票据法的基础理论;
9、证券发行;
10、支票;
11、合同订立的方式;
12、效力待定的合同;
13、买卖合同;
14、增值税的税率的应用及销项税额的计算;
15、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6、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7、企业所得税投资抵免优惠;
18、公益性捐赠的税前扣除;
19、侵权专利权的行为及例外;
20、仲裁程序;
21、审判程序;
22、有限责任公司;
23、有限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特殊规定;
24、上市公司收购;
25、“营改增”试点的税收优惠;
26、不征税收入;
27、禁止扣除项目;
28、税前扣除项目及标准;
29、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30、公司解散的原因;
31、留置;
32、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二)主观题
1、合伙企业法;
2、合同法(定金、合同的转让、赠与合同);
3、票据法(汇票);
4、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