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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讲义:企业特殊业务的所得税处理

|0·2014-07-28 10:31:19浏览0 收藏0
摘要 2014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讲义:企业特殊业务的所得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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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中级会计师处于备考阶段,为帮助考生进行有效练习迅速掌握知识,以下是环球网校为大家分享的知识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企业特殊业务的所得税处理

  包括企业重组业务的所得税处理、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和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的所得税处理。

  (一)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的所得税处理

  1.企业搬迁或处置收入用于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或对其他固定资产进行改良,或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其搬迁或处置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2.企业没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应将搬迁收入加上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3.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改良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摊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4.企业从规划搬迁次年起的5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暂不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5年期内完成搬迁的,企业搬迁收入按前述规定处理。

  (二)企业重组业务的所得税处理

  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或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应视同企业进行清算、分配,股东重新投资成立新企业。企业的全部资产以及股东投资的计税基础均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三)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

  1.下列企业应进行清算的所得税处理:

  (1)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

  (2)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

  2.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包括以下内容:

  (1)全部资产均应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2)确认债权清理、债务清偿的所得或损失;

  (3)改变持续经营核算原则,对预提或待摊性质的费用进行处理;

  (4)依法弥补亏损,确定清算所得;

  (5)计算并缴纳清算所得税;

  (6)确定可向股东分配的剩余财产、应付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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